廣大市民朋友們:
疫苗接種是預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隨著新冠疫苗接種工作的深入開展,越來越多的市民主動接種疫苗,但是也有部分市民因患有疾病不能接種新冠疫苗,根據市區兩級新冠肺炎指揮部要求,有接種禁忌的市民需要到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具接種禁忌證明。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人民醫院現將本院開具新冠疫苗接種禁忌證明有關情況做如下提醒:
一、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中五項禁忌癥:
1.對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種非活性成分、生產工藝中使用的物質過敏者,或以前接種同類疫苗時出現過敏者;
2.既往發生過疫苗嚴重過敏反應者(如急性過敏反應、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癲癇和其他嚴重神經系統疾病者(如橫貫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綜合癥、脫髓鞘疾病等);
4.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或未控制的嚴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婦女。
二、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既往檢查、檢驗結果復印件(6個月內);
3.既往有住院病史的,提供所患疾病住院病歷及出院診斷書復印件(1年內有效);
4.其他能夠證明接種禁忌的證明材料。
三、工作時間: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四、流程:
個人開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癥證明或社區工作人員集體開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癥證明者,在一樓掛號大廳掛急診科專家號后,到一樓急診科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給予開具禁忌接種證明,對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開具,如對不予開具有異議,可將證明資料留存醫院,醫院將組織專家組會診后給出進一步結論,于第二個工作日16:00—17:00期間,將會診結論告知患者。
五、注意事項:
1.海拉爾地區能夠開具接種禁忌證明的醫療機構有:呼倫貝爾市人民醫院、呼倫貝爾市中蒙醫院、呼倫貝爾市第四醫院(原農墾醫院)(對持上述三家醫療機構就診資料及診斷證明的患者,請到上述醫療機構開具),海拉爾區人民醫院;
2.根據上級要求,只對存在接種禁忌癥的人員開具相關證明,對于存在暫緩接種疾病的人員暫不予開具相關證明;
3.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癥依據為國家衛健委《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其他各公眾號宣傳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癥如有出入,以《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為準。
4.非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證者不要前往醫開具證明,避免造成既不能開具證明又導致人員聚集,為疫情防控帶來隱患。
5.社區工作人員代為集體辦理新冠疫苗接種禁忌證明者,需攜帶街道辦事處開具的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申請人需提供的相關資料等。
海拉爾區人民醫院
2022年05月07日
主編:張梁誠 責編:薛丹丹(實習)劉坤
監審:李金田 付惺
監制:張曉琦
呼倫貝爾日報出品